由于该案性质恶劣,参与者多为二十出头的“95后”,且案发地在龙泉市中等职业学校附近,为能给学生们直观的法律教育,让犯罪远离青少年,龙泉市检察院与龙泉市法院将该案“搬”进了校园进行审理。
12月6日,由龙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叶某某等12人聚众斗殴案在龙泉市中等职业学校500余名师生前开庭审理,让该校师生零距离感受了庭审的全部过程,聆听了一堂生动的“普法宣传课”。
案情简介
被告人俞某某因与被告人何某某、叶某某有过节,遂与朋友蒋某某等人商量“报仇”事宜。后俞某某电话联系叶某某约谈碰面的时间地点,双方即各自召集“人马”做好斗殴准备。两方人员在中职校附近某空地处碰面后即发生斗殴,造成一人轻伤二级的后果。
龙泉市检察院以聚众斗殴罪对12人提起公诉。经过庭审,法庭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分别判处1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至有期徒刑3年6个月不等刑期。
庭审过程中,旁听的学生聚精会神,仔细听讲,对这堂“法律课”非常感兴趣。大家纷纷表示,现场观看真实的案件审理非常震撼,触动很深。
学生
原先我们法律意识淡薄,今天如此近距离观看庭审,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真实性,明白了学法守法懂法的重要性,今后也会谨慎交友,珍惜青春,远离犯罪。
龙泉市检察院一直以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今年以来多次采取以案释法进校园的模式,用发生在我们身边的鲜活案例教育孩子们,使他们树立正确积极向上的价值观,远离违法犯罪的道路,让法律陪伴他们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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