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浐灞管委会原副主任樊伟受贿261万元获刑6年半

时间:2018-12-20 17:36:49>跟律师谈谈<

利用职务之便为多家公司在工程项目上提供帮助,收受贿赂共261万余元。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西安浐灞生态区管委会原副主任樊伟受贿案的判决书,樊伟一审获刑6年6个月。

判决书显示,2015年9月,樊伟任西安浐灞生态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今年5月,樊伟因涉嫌违纪违法被查。8月16日,其涉嫌受贿一案,由西安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其决定逮捕。 9月27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对樊伟受贿一案提起公诉。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樊伟先后利用其担任西安市浐灞河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西安浐灞生态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之便,分别为吕某、张某、党某三人所在的相关公司在承揽苗木移植、绿化养护、工程施工等工程项目上提供帮助,收受三人给付贿赂人民币255万元、美元1万元。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樊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61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樊伟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已退缴全部赃款。

11月15日,西安中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公开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樊伟及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不持异议。其辩护人提出,樊伟没有索贿情节,主观恶性小,樊伟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认罪悔罪,积极配合退缴全部赃款,且自愿认罪认罚,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建议对其从轻处罚。

近日,西安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樊伟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扣押在案的受贿所得赃款依法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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