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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其“特殊癖好” 被罚款1万多还要吃官司

时间:2018-12-24 9:54:55>跟律师谈谈<

    现如今,不少人都喜欢养猫、狗,兔子、小乌龟等动物,甚至还有些人喜欢养更酷的小动物来丰富生活,养上一段时间,还会通过互联网转让给圈内的朋友。但有一些小动物,是千万不能乱碰的。

    在海宁,开淘宝店的小峰,就因为买卖了几只叫变色龙的小动物摊上事了。

    今天下午,记者获悉,经开庭审理,小峰已被海宁法院以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审判刑,还被处了罚金。

买卖变色龙摊上事

    小峰今年39岁,浙南人。9年前,他就来到海宁,开了家淘宝店,专门卖蜘蛛、雨林蝎等小动物。

    这一行当经营得久了,小峰认识了不少朋友,并形成了自己的朋友圈。“我们在朋友圈里平时会分享很多宠物的消息。”2016年11月的一天,小峰在朋友圈里发现有人卖变色龙,就以1515元的价格购买了5条变色龙

    这5条变色龙被通过快递的方式邮寄给小峰后,小峰还从其他网友那里买了30多条同样品种的小变色龙。后来,这些变色龙陆续死了不少,他就将2条变色龙卖给他人。

    去年10月的一个晚上,海宁警方获悉了小峰擅自饲养外来物种的消息,立即上门调查。

    掀开小峰家那块厚厚的棉门帘,警察吃惊地发现,小峰的屋里竟放满了各种各样来自热带的小动物,“有蜘蛛、雨林蝎、热带鱼、变色龙等,小屋子里还有加温设备。

    经警察初步侦查发现,小峰屋里的绝大多数小动物都没有问题,但有5条非常鲜见的变色龙与市面常见的变色龙有很大不同,它们都有高耸的肉冠,色泽非常鲜丽。“这可能是国际上濒临灭绝的物种——高冠变色龙。”警察初步判断。

    随即,海宁警方扣押了这些变色龙,并将其送往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经过鉴定,这些变色龙果然是高冠变色龙。

    小峰也因涉嫌出售、收购濒危野生动物,被警方刑事拘留

小动物不能乱买卖

    据了解,高冠变色龙是少数分布于亚洲、大多分布于非洲的一种濒临灭绝的物种,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名录,是禁止个人买卖和饲养的物种。

    “我当初买卖和饲养这些变色龙,只是出于喜欢,并不知道是违法的。”据小峰事后交代。法庭上,小峰对自己的行为后悔莫及。

    海宁法院一审此案认为,小峰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因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退出赃款,可分别依法及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终,小峰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币1万元。

在线律师提醒

    擅自贩卖野生保护动物属于违法行为,我国《刑法》和《动物保护法》都有明确规定。对于外来物种,凡是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名录保护的国际濒危野生动物,同样受到我国法律保护,不能随意买卖饲养,否则就会惹来麻烦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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