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市民孙某为冲动付出了代价,酒驾被渝北交巡警查获。因是第二次酒驾,他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500元。
23日晚,渝北区分局交巡警龙塔大队民警正在洋河东路开展春运酒驾整治。深夜11时,一辆奔驰轿车从观音桥九街方向驶来,民警示意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驾驶员打开车窗,浓烈的酒味扑鼻而来,经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38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民警网上查询发现,这位叫孙某的驾驶员曾于2015年12月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渝中区交巡警处罚过。
35岁孙某是重庆市一家贸易公司的老板。当晚,孙某在九街与朋友聚餐喝了几瓶啤酒,22时30分,孙某走出餐馆,在路边招来一名代驾,当代驾开着孙某的奔驰车驶出车库时,代驾喊价要200元代驾费。
孙某一听,顿时火冒三丈,开回大石坝还不到10公里,代驾明显是在敲竹杠!他立马把代驾赶下车,决定自己开车回家,结果被检查的民警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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