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快来,我在这里被打了...”
1月26日凌晨1点,一男一女在宾馆打得不可开交,朝阳路派出所民警到场调查后,发现事情远比想象得复杂.....
都是赌博惹的祸
经了解,得知打架的系十堰市居民张某(男,22岁)与李某(女,20岁),调查过程中细心的民警发现,李某被打,竟是由一起赌博案引发。
原来1月25日晚23时许,张某与李某及另外三人相约到该宾馆赌博,张某输了几千元钱,于是怀疑李某联合他人使诈导致输钱,便心存怨气对李某进行殴打,无奈之下李某这才报了警。随后民警立即对赌资赌具扣押,并将五名涉赌人员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询问,五名涉赌人员均对自己在宾馆内以100元起底押注“推饼子”的方式进行赌博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对参与赌博的张某、李某等5人分别予以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另张某还涉嫌殴打他人,予以行政拘留2日,合并执行行政拘留14日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
春节期间,亲朋好友聚在一起
难免想打个牌、搓个麻将
民警提醒:
适度娱乐可以,但要避免涉赌!
正常娱乐和赌博该如何区别呢?
快来了解一下,
避免假期无意“踩雷”!
治安处罚标准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赌资较大如何定义?
治安处罚法中关于“赌资较大”的认定国家并未有统一的规定,而是授权各地自行制定的一些规章制度,例如:
上海市规定:《上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规定,个人赌资在人民币200元以上的,就属赌资较大,可予以治安处罚。
河北省规定:《河北省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规定,赌资较大是指个人赌资在200元以上;1000元以上为情节严重。
湖北的标准是怎样的?
2018年4月,湖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省公安厅发布《关于严厉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将重点打击查处九类赌博行为和五类涉赌对象,全力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严厉打击这9类赌博行为
《通告》明确,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利用电子游戏机、棋牌、麻将、骨牌、骰子、“六合彩”、互联网、微信红包、“德州扑克”等各种形式从事赌博的违法犯罪活动。
依法追缴用作赌注、换取筹码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没收赌博用具、违法所得以及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
重点打击这5类涉赌对象
赌场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首要分子、骨干人员;
为赌博提供条件的娱乐服务场所、出租屋法人、业主、经营者和责任人;
为赌博提供资金帮助的“地下钱庄”;
第三方、四方支付机构;
为赌博提供网络服务的网络运营商。
那么问题来了:
陪妈妈,陪婆婆,打打麻将可以吗……
亲属之间“打着玩”
算不算“赌博”?
亲属之间小赌例外!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之规定:
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可是,“少量”究竟是多少?有标准吗?
一般来说,少量原则上应该是不突破各地规定的较大数额下限。
那楼下的棋牌室,
算不算“聚众赌博”?
棋牌室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会构成“聚众赌博”:
“聚众赌博”是指,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小编还要提醒一点,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要从重处罚。
赌博被公安机关查处有什么后果?
1.轻者治安拘留,长期以赌为业或开设赌场等人员将被刑事拘留至判刑。新年春节在家远比拘留所、看守所舒服!这是参赌人员的共同代价。
2.违法犯罪记录伴随终生;
3.个人参军、入党、出国、留学都受限制,参军入党招飞政审难通过;
4.家长赌博被判刑,犯罪记录伴随终生,子女参军、入党、出国、留学都受限制,参军入党招飞政审难通过;
5.办理移民签证、大型招商参展活动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而犯罪记录则会伴随终身,受到处罚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公职人员赌博被抓后有什么后果?
1.除了上述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外,公职人员参赌被处罚后还面临着党政纪处分,甚至开除公职;
2.违法犯罪记录伴随终生,个人考公务员、参军、入党、出国、留学、都受限制,律师等相关行业禁入;
3.不光是自己,子女参军、入党、出国、留学同样受限制,参军入党招飞政审难通过;
4.形成前科劣迹记录在案,以后有违法犯罪行为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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