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在桐乡市大麻镇的某个甲鱼棚里,7000多斤的甲鱼正在称重,现场还有法院的人在看着,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原来这是海宁法院在对这批甲鱼的所有人王瑞浓进行强制执行。本周一,海宁法院接到申请执行人金某的电话,说有被执行人王瑞浓的财产线索了,王瑞浓养殖的一批甲鱼要在1月30日早上卖掉。得知这一消息后,法院立即安排干警,今早直接赶赴桐乡,截住这一批甲鱼。到达现场时,王瑞浓正在搬运已经捞出来的甲鱼,收购的人也已经到了,执行人员火速将王瑞浓控制住。
被执行人王瑞浓是一个甲鱼养殖户,2012年,他向金某买了不少甲鱼蛋,当初承诺当年冬天就付清125000元的货款,但是后来王瑞浓以甲鱼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一直拒绝付款。面对法院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他也拒不履行自己的付款义务。2014年金某向海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王瑞浓一直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四年多一直执行无果,125000元的货款及相应利息至今分文未付。
执行现场,王瑞浓一开始也拒绝和金某进行协商,还明确表示自己是不愿意履行的,因此被打捞出来的甲鱼被先行扣押了。按照法律规定,鲜活产品可以直接进行现场变卖,执行干警现场对这批甲鱼组织竞拍,申请人金某愿意以每斤22.5元的价格收入,用来抵扣货款。按照执行标的,共有7000斤左右的甲鱼被称重,这些甲鱼堆成了一座小山。但是在执行过程中,王瑞浓的妻子情绪非常激动,甚至发动了亲戚朋友前来阻挠执行,海宁法院立即请求桐乡法院和当地派出所进行了支援。称重完毕后,王瑞浓家属还是不愿意把甲鱼卖掉,经过协商,被执行人一方提出了新的方案,愿意现场支付105000元,但是要求债务一笔勾销,金某同意了这一方案。转账成功后,金某当场签署了结案证明,历时4个多小时,这场纠纷终于了结。
临近年关,海宁法院对执行毫不松懈,会继续依法将拒不执行,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老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并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执行措施,失信者将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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