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咸阳市秦都区林业站联合咸阳市森林公安局及野生动物保护站破获一起非法捕售野生动物案。经统计,查获野生动物50只,其中包括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和省级保护动物。
近日,咸阳市秦都区林业站接到通知,咸阳秦都交警大队在辖区文林路十字查获一辆无证照营运面包车,该车载有大量野生动物。随后,林业站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与咸阳市森林公安局及野生动物保护站联合执法,对该违法行为作林业行政案件处理。经查,违法行为人梁某长期在渭城区花鸟市场从事家禽及野生动物收售。经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梁某收售的野生动物共计50只,其中环颈稚鸡尸体共38具,野兔尸体8具、活体3只,黄鼬活体1只。
“梁某收售的野生动物中存在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有益、有重要生态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和省级保护动物,查获后我们将活体动物已经放生,其他野生动物的尸体存放在冰箱里,等待下一步将它们进行深埋处理。”2月28日,咸阳市秦都区农林畜牧局林业科科长侯鹏告诉华商报记者,目前已对梁某携带的工具进行收缴,并对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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