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6日,房县公安机关在房县县城一宾馆内,抓获3名正在交易毒品的男女。令人想不到的是,3人中,有一名正在哺乳期的女子。而此前,这名女子因贩毒也被警方抓过一次。
在抓捕现场,警方缴获男子文某持有的疑似甲基苯丙胺(冰毒)2袋和片剂4粒,在男子孙某随身携带的包内查获疑似甲基苯丙胺8小袋及片剂1袋。后经十堰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疑似物品中均检测出毒品甲基苯丙胺成分。
经过调查警方发现,当时处于产后哺乳期的周某通过微信联系到卖家文某,向其购买毒品。在谈妥价格后,文某带着孙某一起携带毒品抵达房县县城一指定宾馆的房间里,周某则随后赶到宾馆房间里进行交易。
就在3人准备交易然后离开现场时,房县公安机关民警获知线索及时赶到现场,将3人全部抓获。
法院判决来了,有人被判有期徒刑15年
2018年1月,房县公安局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对女子周某提请批准逮捕。受案后,房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迅速对该案进行认真审查后认为,周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应当对其批准逮捕,并且应以文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孙某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对其二人批捕。该院立即作出批捕决定,同时提出详细的侦查意见书指导公安机关侦查。
2018年7月4日,房县人民检察院将该案三名被告人移送起诉。
日前,房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审判,并依法作出了一审判决:已过哺乳期的周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2个月;文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孙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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