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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天之内 陕西两人因个人原因分别辞去这两大职务

时间:2019-3-31 9:35:12>跟律师谈谈<

   3月30日,《陕西日报》发布的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显示,由铜川市选出的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陈国强,因个人原因,本人提出辞去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公告称,铜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陈国强辞去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有关规定,陈国强的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陈国强的另一个身份是陕西省副省长。同日,他的这一职务也被免去。

   中国人大网刊发的文章介绍,代表辞职是代表在其任期内主动请求终止自己代表职务的行为。接受辞职的原因很多,包括违法违纪、履职能力、工作变动、健康等原因,在类型上又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或者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

   值得一提的是,十天前,民办高校西安思源学院董事长、党委委员周延波同样因个人原因,辞去了陕西省政协委员职务。

   人民政协网西安3月20日消息,3月20日下午,陕西省政协十二届七次常委会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周延波请辞政协陕西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的决定》。决定称:周延波委员提出,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政协陕西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政协陕西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接受周延波委员的请辞。

   此前,陕西教育厅网站3月19日的通报介绍,经调查,2018年1月4日,周延波作为陕西省十二届政协委员人选考察时,虚假承诺本人及子女未取得外国国籍、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故意隐瞒了其女儿已移居加拿大的事实,没有如实向组织报告本人曾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的情况。

   通报称,鉴于周延波在2018年1月被推荐为陕西省十二届政协委员人选时,故意隐瞒个人重大情况,根据《政协章程》有关规定,已责令周延波辞去陕西省十二届政协委员,相关程序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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