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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宣判6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最高判16年

时间:2019-5-16 16:22:06>跟律师谈谈<

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又有重要进展。5月15日,全市法院公开宣判了6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3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六年及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218.8万余元,没收违法所得共计14.1万余元。

2017年3月至2018年4月间,被告人耿贵阳先后伙同刘长虎、鹿浩天、魏名臣、王书畅、翟龙辉、范笑笑等人,组成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以“平台费”“家访费”“GPS费”“管理费”“首期利息费”等各种名义,采用制造虚假的银行、支付宝或者微信流水痕迹、和虚假的现金支付留痕等方式,诱使被害人以车辆抵押签订虚高的借款合同。再以各种借口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或者在被害人还款不能时,将被害人车辆扣押,并以此为要挟,或以恐吓、殴打等软硬兼施的手段进行非法讨债,或联合他人继续与被害人签订各类合同以“偿还”前期借款(平账),甚至将部分被害人的车辆变卖,以达到非法占有被害人财产的目的。

上述被告人采用前述手段,共实施敲诈勒索犯罪8起、诈骗犯罪1起,共索得人民币38.78万元(以下均指人民币)、未遂3万元;骗得14.3万元,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武进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耿贵阳、刘长虎等人犯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分别被判处十六年及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相关罚金。

据了解,此次宣判的6件案件中有3件是涉套路贷案件。“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之实,实质是一个披着民间借贷外衣行诈骗之实的骗局。一些喜欢赌博、对外欠有大量赌债的人员是“套路贷”的主要放贷对象,这类人员沉溺于赌博,无固定收入,无法通过正规渠道借款,即便知道“小贷公司”套路深,但“无门槛”“放贷快”对这类人员来说有着很大的吸引力。

此外,一些年轻人涉世未深,社会经验较少,法律常识不足,容易受到犯罪嫌疑人控制,落入精心设定的“套路贷”陷阱,深陷其中后又因为担心被家长或身边的亲友发现,在犯罪嫌疑人的威逼利诱下,陷入“以贷还贷”的恶性循环中。

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点问题专项攻坚年,常州法院坚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按照“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长治”的工作要求,贯彻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方针,在全市法院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取得了较好地社会效果。两级法院均组成工作专班并实体化运行,下设案件审理组、综合协调组,组建专门审判团队8个,配备相关人员50余名,确保涉黑恶审判集中化、精细化、专业化。

目前,全市法院立案的涉黑恶案件共27件,其中涉黑案件5件,涉恶势力犯罪集团20件,涉恶势力案件2件,所涉被告人共170人,所涉犯罪事实共283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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