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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一男子驾驶无牌车被查 掏出匕首捅向交警

时间:2019-5-16 17:17:51>跟律师谈谈<

2019年5月10日晚上,衡阳市石鼓交警大队交警在盘查一辆无牌摩托车时,司机一言不合就从身上拨出一把匕首暴力抗法,被交警当场抓获。目前,该司机被石鼓警方以涉嫌妨碍执行公务罪刑事拘留。

当晚8点,石鼓交警大队在船山路参与全市交通秩序集中整顿行动。约10点半左右,交警拦住一辆无牌摩托车,要求司机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司机说没有。正当交警对其解释法律法规时,司机突然对交警大喊“你动我干嘛?”并迅速从右边裤袋里掏出一把长约二十公分的匕首捅向执勤交警。幸好交警躲避及时,并没有受伤。附近几名交警见状,立即一同上前将司机控制。

经查,司机姓刘,今年45岁,未婚,衡阳县人,有盗窃前科,目前在衡阳市打工,随身携带刀具和刀套,有严重的厌世情绪。目前,司机被石鼓公安分局以涉嫌妨碍执行公务罪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交警提醒,配合交警执法是公民的义务,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可能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如果暴力抗法,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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