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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供货让爹贩毒 广东清远六旬老汉获刑十个月

时间:2014-12-12 14:58:10>跟律师谈谈<

    清远六十多岁的老汉黄某为补贴家用干起了贩卖毒品的勾当,而上家供货的竟是他儿子。日前,清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贩卖毒品案件。被告人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若干。

    被告人黄某已六十七岁了,因家里有九十多岁的母亲要赡养,儿子(另案处理)小黄整天不务正业。黄某总想做点什么事赚钱帮补家用。儿子得知父亲这一想法后,就与父亲商量贩卖毒品,他供货让父亲卖,贩卖毒品所得的钱就当作是儿子给的家用。黄某觉得可行就同意了。

    自今年4月起,小黄隔三差五就拿七八包的毒品回家,让父亲以每包四十到五十元不等的价格卖给周边的吸毒人员。今年6月30日中午,黄某再次在家中将毒品贩卖给吸毒人员汤某时被民警当场抓获,并在黄某家中起获毒品4.1克。

    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贩卖毒品,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被告人黄某犯罪后能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故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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