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凌晨3点40分许,厦门思明交警大队莲前中队接到一起警情,在香山游艇会门口,有报警人称自己酒驾。
民警到场后,发现报警人闽D377**小车驾驶员吴某身上有酒气。民警当场对吴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为120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经医院抽血鉴定,吴某血液酒精检测值为112.91mg/100ml。吴某的行为系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究竟为何酒驾呢?经调查得知,吴某喝酒后为安慰心情不好的女友,开车带女友在环岛路兜风。期间与女朋友吵架,一气之下举报自己酒驾。民警依法对吴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吴某将面临将被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照,并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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