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行政案例>男子开闪光灯偷拍女子裙底 被抓后称“为了缓解压力”

男子开闪光灯偷拍女子裙底 被抓后称“为了缓解压力”

时间:2019-7-22 19:39:32>跟律师谈谈<

一男子为了“缓解工作压力”,在地铁站偷拍女乘客裙底,后发现自己拍摄的图片“模糊不清”,遂打开闪光灯欲继续偷拍,女乘客发现后迅速报警,轨道交通管理分局将该男子抓获,对该男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7月15日,武汉地铁3号线赵家条站警务室接到乘客李女士报警称,自己在赵家条站乘扶梯出站时,发现一陌生男子偷拍自己裙底,她质问后,男子迅速逃离。

李女士介绍,当天9时许,她出站乘手扶电梯时,下意识地回了一下头,突然发现站在自己身后的一名男子拿着手机的闪光灯是亮的,且拿手机位置非常低。李女士感觉可能被偷拍,便询问该男子在干什么,缘何大白天开着手机闪光灯。男子辩称“我没干嘛”,并反问“你觉得我在干什么?”

李女士赶紧拿出手机拍照保留证据,该男子神色慌张迅速逃走。民警根据李女士的叙述,通过调看视频监控、走访排查,锁定了嫌疑人,并将该男子抓获。

经审讯,该男子姓詹,今年30岁,她对偷拍李女士裙底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交代了在偷拍李女士的前几分钟,在同样的位置偷拍了另外一名女子。在偷拍李女士的时候,詹某先拍了一张照片,他发现照片有些模糊,便打开闪光灯拍了第二张,没想到被李女士发现了。詹某还交代,一个月前在地铁3号线惠济二路站,他也曾偷拍过一名女子。

当民警问他为何偷拍时,詹某称自己工作压力大,想通过这个方式来缓解发泄一下自己的紧张情绪。

在线律师提示:天气炎热,女性出行乘坐地铁,在上下楼梯和扶梯的时候,可以侧身站位,用随身携带的包包或其它物品遮挡裙边;在车厢内里穿裙装坐着时,要把包包或其它随身携带的物品放在自己腿上,起到遮挡作用。在自动扶梯上,选择侧身站身位,并尽量靠近电梯内侧,同时用手压住裙摆;等车的时候尽量与其他乘客保持安全距离,发现被偷拍或者被骚扰立刻报警。



版权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有侵权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删除。)

欢迎离婚咨询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离婚律师  工伤认定


我们是云法律网,如果您对 “男子开闪光灯偷拍女子” 还有其它疑问,
欢迎咨询我们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571-87425686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