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快速搜索
匹  配:   标题  模糊  全文

[法律在线咨询]

公司以房子抵债,手里有购房合同与发票,这房子该怎么办?

iamge/001.jpg
提问者:游客
[江西南昌市]
[劳动合同]
发表时间:2014-5-31 20:08:35

您好。是这样的。90年代初期的时候,在一家公司上班。因对方无力付工资。故以房抵。手中有购房合同与购房发票。但现在那家公司已经不存在了。购房合同和发票上的抬头是公司的名字。这套房子该怎么办呢?望解决。谢谢。

律师解答
杨云律师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公司以房产抵债的,公司已经被注销的,抵债是有效的,房产占有人可以持购房合同及发票向房管局要求予以变更登记房产所有人,如拒绝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要求进行确权。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经过房地产申报、权属调查、地籍勘丈、审核批准、登记注册、发放证书等登记规定程序,确认某一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于确权之诉的规定,是要求确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确认其相关所有权、使用权。

 

欢迎到云法律网在线律师免费法律咨询法律在线咨询qq

 

参考资料:民诉
执业机构:浙江政法联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4-5-31
回复最先回复解答的,系统奖励5分,答案被采纳,系统奖励10分!
参考资料:
验  证  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