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简单的饭局,其中却并不简单。一段监控,两人摇摇晃晃,共同走进公寓的大门,哭诉的女孩,矢口否认的老总,法庭上齐齐变脸的证人,到底是强奸?还是其中另有隐情?
等等!这一幕为何如此熟悉?
你以为我在说我强东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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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扰了!怎么可能!我们明明在讲一起伪证案!
2017年6月,青浦区发生了一起强奸案件,当地一家公司的老总马某被指控强奸了自己的下属小孟。案件发生后,公司员工小许、小胡、张丽、张梅作为证人在公安机关制作了笔录。而这份笔录上写得明明白白——小孟有了明显的醉酒表现。
01、案件开庭,齐齐翻供
四名证人上演“大变脸”
2017年12月12日,马某涉嫌强奸一案开庭,被害人小孟没有出庭。公司员工小许、小胡、张丽、张玫作为证人在庭上发言。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庭上四人对本起案件的定罪关键点——小孟是否喝醉,全部改口。
这180度的转变令所有人都大吃一惊,随即检察机关怀疑四人涉嫌伪证犯罪,并将该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侦办。
Tip:强奸最基本的定义就是说要违反妇女意志。如果是在女性醉酒的情况下与其发生性关系,事后女性是不愿意的,这就成了认定是否构成强奸的关键。
很快,公安机关查明,这是一起有预谋的伪证犯罪!
02、为何证人的证词前后大相径庭?
背后究竟又隐藏着什么?
警方最先找到的是证人小胡,经过说服教育,小胡承认自己在法庭上做了伪证!!!
马某强奸案一审开庭前,一名杨姓男子先是偷偷拉了个微信群,在这个微信群的聊天记录中出现了“你们都得更改笔录”等字眼。
他还在开庭前把四名证人叫到了法院旁的一家饭店。而这次碰头只有一个目的:强调小孟当晚其实并未喝醉。
杨某称,与证人见面是为了索要被害人小孟的联系方式,然而,二十多分钟的吃饭时间,他却一直没有拿到小孟的联系方式。开庭之后,杨某又与几名证人见了面。
最终2018年9月,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认定马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之后马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随后2019年1月,青浦法院以伪证罪判处小许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张丽一年三个月,张玫一年三个月,小胡十个月,以妨害作证罪判处杨某一年四个月。
一审判决后,张丽、张玫不服判决并提起上诉。最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张丽、张玫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我国法律规定,证人有如实作证的义务,在法庭上作伪证的行为会对司法公正造成极大的干扰,也必将受到法律的责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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