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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杀妻冤案嫌疑人昨受审

时间:2015-1-6 13:42:36>跟律师谈谈<

昨天中午,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出来后,于英生重重地呼了口气。“一进入法院感觉比较压抑,曾经我在那个位置站了许多次。”于英生所说的“那个位置”,是蚌埠“杀妻冤案”的嫌疑人武钦元站的地方,那是被告席。

昨日上午9时,武钦元涉嫌强奸、杀人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这一次,于英生坐在旁听席上。

于英生提前一天赶到芜湖

于英生讲、在得知此案将在芜湖开庭审理后,他和哥哥、妹妹提前一天,于1月4日下午就赶到芜湖。

“来来来,拍张照片吧。”5日中午12点多,庭审结束后,为于英生兄妹三人在法院门口拍了张合影。

拍这张照片的3个小时前,备受关注的蚌埠“于英生杀妻冤案”在芜湖中院进行了不公开审理。

受害人家属只有于英生一个人参加了旁听,他的哥哥和妹妹都在法院外等候消息。因此案涉及个人隐私,除了双方辩护律师和受害人家属外,其他人不能参加旁听,守在法庭外。

“每次都坐在被告席上,这次坐在旁听席上,感觉很不同。有时候恍惚间觉得像梦一样。”于英生说,自己最后一次站在被告席上是2013年8月13日。“这个日子对我来说非常特殊,现在都能想起当时的每个细节。”当天,省高院公开宣判,认为于英生故意杀害其妻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无罪并当庭释放。

之后,蚌埠市公安局启动再侦程序。

又过了3个多月,犯罪嫌疑人——曾是一名交警的武钦元在蚌埠被抓获,并供述了17年前强奸杀害于英生妻子韩某的犯罪事实。

        

嫌疑人庭上连说“对不起”

“之前听说真凶原是一名交警,我和他根本不认识,我要听听,他是如何杀害我妻子的。”开庭前,于英生说。

昨日上午9时许,戴着手铐、穿着灰色马甲的被告武钦元被法警押解走上被告席。综合于英生、律师等人的说法,还原了庭审上的一幕幕。

武钦元交代了很多关于案件的细节:他在被害人手臂上留下一个月牙形痕迹,但时隔久远,是用绳子捆绑,还是手勒留下的,已经记不清了。

据介绍,被告武钦元当庭连说“对不起”。

“从开庭到庭审结束,武钦元对公诉人的指控表示认罪,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多次说他错了,要忏悔,请求受害人家属原谅。”参加庭审的一位律师讲。

“18年了,我做梦就等着这一天,今天真凶受审,相信法律会让他得到严惩,告慰我妻子的亡灵。我妻子也可以瞑目了。”于英生讲,“(武钦元)杀了人,这么多年难道真的可以心安理得地活着?无论如何,也不能消我心中不平。”

据悉,此案除了由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于英生还对武钦元提出民事赔偿诉讼,包括死亡赔偿金、抚养费、赡养费等共计147万元。

中午12时10分,庭审结束,当天没有宣判。

一家人最大心愿就是追责

昨天,于英生讲,案件开庭只是回归正义的一个部分,希望追责程序尽快启动。

于英生的哥哥于宁生说,此案被纠正后,蚌埠市政法委曾表示,责任追究要由相关职能部门来解决,按程序进行,但目前毫无进展。弟弟也曾向公检法部门提出追责要求,但没有得到回应。

“首先,受害者体内有其他男人的遗留物,这本身就是一个很大的疑点;公安经过DNA比对,也知道(遗留物)不是我弟弟的;证人证明我弟弟当天是什么时候回家的,计算结果是他根本没有作案时间。”于宁生认为,“当时办理冤案的公检法部门相关责任人应该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不是冤案出来了,却没有人担责。”

□还原

嫌犯曾试图伪造现场

“(受害人)长得非常漂亮,人很朴素、内秀。”韩某母亲的老街坊王女士介绍,受害人在蚌埠市一家麻纺厂工作,和于英生结婚后,两人育有一个男孩。一家三口住在该市南山路临街一楼的三室一厅,生活很幸福。

韩某的母亲介绍,案发当天是周一,于英生一早带着7岁的儿子去上学了。到了中午,韩某的父亲接外孙回到于英生家,结果发现门是虚掩的。他进卧室后发现屋内放着一只煤气罐,阀门打开,满屋煤气味,还在角落里发现一根点燃过的蜡烛。“ 可能是因为煤气量不足,屋内没有发生爆炸。”韩父之后在床上蒙着的被子里发现了女儿的尸体。“ 他(嫌疑人)是希望家里爆炸,然后证据就很难被发现,这简直丧心病狂。”于英生的家人这样说。

昨天在法庭上,对于试图伪造现场的事实,武钦元供认不讳。

DNA成破案关键证据

据介绍,于英生无罪释放后,蚌埠市公安局启动再侦程序,组成专案组,省公安厅也派出专家指导破案。通过梳理原案卷材料和物证资料,最终获得了关键证据:犯罪嫌疑人留在案发现场的DNA。

专案组 联 系 全 国 多 家 刑 事 科 研 单 位 进 行 反 复 比 对、分 析,运 用高 科 技 手 段 成 功 检 测 出DNA样 本 中 的 独 特 信 息,最 后 经 我 省 和江 苏 等 多 地 警 方 密 切 协 查,最 终 从 数 千 人 中 锁 定 了 犯 罪 嫌 疑 人 武钦 元。

2013年11月27日,武钦元在蚌埠被抓获归案。

据武钦元供述,1996年12月2日早晨,他进入于英生家,见被害人韩某身着睡衣且独自在家,遂心生歹意,对其实施强奸。作案过程中,武钦元用枕头捂住韩某面部,致其死亡,嫌疑人又伪造现场后逃离。

□回顾

◎1996年12月2日,蚌埠市南山路,于英生之妻韩某在家中被人杀害。

◎1996年12月22日,于英生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批捕。随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安徽省高 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其父兄奔波申诉十余年。

◎2013年5月31日,安徽省高院根据《刑法》第243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该案立案复查。

◎2013年6月27日,安徽省高院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

◎2013年8月13日,安徽省高院公开宣判,认为于英生故意杀害其妻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于英生无罪。随后,蚌埠市公安局启动再侦程序。

◎2013年11月27日,犯罪嫌疑人武钦元在蚌埠被抓获,并供述了17年前强奸杀害韩某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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