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婚姻案例>妻子不幸患癌 丈夫另觅新欢涉重婚罪被逮捕

妻子不幸患癌 丈夫另觅新欢涉重婚罪被逮捕

时间:2015-1-14 13:17:48>跟律师谈谈<

    2007年,22岁女子宋某与同龄男子李某确定恋爱关系后,准备于当年1月31日领取结婚证,但由于当时李某并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为了顺利结婚,李某父亲就托人将其年龄改大一岁,并在吴堡县民政局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  

   领取结婚证后,两人在亲友的见证下举行了婚礼,婚后夫妻恩爱,日子红火。而2009年,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让两个人感情急速逆转。宋某被诊断患上卵巢癌,李某因此有了嫌弃之意,性情大变,不顾宋某的心理感受,经常因琐事与宋某吵闹,并恶语诋毁宋某,致使宋某处于病痛和情感的双重折磨之中。  宋某在医院治疗一年仍未有起色,之后李某离家出走,一走就是4年,在这4年时间里,宋某看病花费了15万元,李某分文未给,也未过问一次。

  但最可气的是,李某离家出走后,于2013年9月29日在榆阳区民政局与姚某办理了结婚登记,现已生育一个男孩。  2014年7月28日,宋某辗转反思,还是对李某以重婚罪向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提起控诉。2014年8月25日,经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决定后,对李某依法执行逮捕,现羁押在榆林市榆阳区看守所。2014年12月4日,榆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榆阳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明知自己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其行为违反了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中的一夫一妻制,构成重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李某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法官点评:重婚是违反一夫一妻制,是指有配偶者与第三者建立夫妻关系的违法行为。人们的确可以自主选择、决定自己的人生大事,不受任何人强制或非法干涉,但是婚姻自由也是相对的,不是任意、无限制的自由。如果对感情问题很慎重,处理得当,就可以享受幸福。反过来,它就有可能变成一把双刃剑,不仅伤自己,还会伤别人。 

  警视  法庭是个小社会,蕴藏世间百态,人情冷暖。在这里,有太多的一失足成千古恨。由朴素道理延伸出来的法律要义,在每一宗庭审中反复被体现,被阐述。

我们是云法律网,如果您对 “妻子不幸患癌 丈夫另” 还有其它疑问,
欢迎咨询我们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571-87425686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