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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孩童相撞被阻离开后猝死案开庭 被告:原告方曾武力威胁

时间:2019-12-13 13:31:46>跟律师谈谈<

   11月26日,红星新闻报道发生在河南省信阳市的“老人与孩童相撞,离开受阻后猝死”事件,引起广泛关注。

   2019年9月23日,河南信阳的孙某在小区门口,阻拦了与男童相撞后试图离开的同小区老人郭某,两人发生争执5分钟后郭某倒地死亡。两个月后,郭某家属一纸诉状将孙某及物业公司告上法院,索赔40余万。今日,该案件在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开庭。

   今晚(12月12日)21时许,庭审结束后,孙某的代理律师王维维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在庭审现场,原告方一共五人出席,分别是三名家属(即郭某的两名女儿和妻子)和两名律师。王维维表示,在5个多小时的庭审里,原告方的亲属并未做过多发言,双方的关注焦点存在显著差异。

   王维维在庭审提出五点意见。第一、基于郭某骑车与男孩相撞、男孩倒地受伤这一事实,被告孙某劝阻老人等待男孩家长的行为未超过必要的限度,属于正当劝阻行为;第二、被告孙某的劝阻行为与郭某死亡的事实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第三、被告孙某在本案中不具有主观的过错;第四、被告孙某已经尽到了合理及时的救助义务;第五、被告孙某的行为出于其社会责任心,是一种主动帮助他人的善意举动,应当予以肯定和弘扬。

   孙某向红星新闻表示,考虑到此前原告方情绪激动,甚至使用过武力和语言威胁,所以她和丈夫此次都没有上庭。

   谈及在本案的一个核心问题——被告孙某的劝阻行为与郭某死亡的事实之间有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王维维律师表示,原告方虽然提供了郭某的死亡说明书,死因是心脏骤停,但是原告方并未举证郭某心脏骤停的原因。除此之外,王维维还指出,孙某劝阻郭某的行为本身不会造成郭某死亡的结果,据他了解,郭某死亡的真正原因或为其未能控制自身情绪。

   王维维向红星新闻介绍说,孙某提交了十一项证据。红星新闻查看相关内容后注意到,这里面有一份书证,其内容为郭某的住院病历。

   王维维说,法院曾于信阳市中心医院调取了郭某的病例:郭某自身患有多种严重疾病,本案发生前不久,2019年9月4日其便因“意识不清伴肢体抽搐”等病症被医院下达病重通知书,被诊断为“右侧脑梗死,继发性癫痫,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阵发性心房颤动等”。信阳市中心医院就该病症下达病重通知书中称“虽经医护人员积极救治,但目前患者病情危重,并且病情有可能进一步恶化,随时会危及患者生命。”针对郭某的病症,医院的沟通记录单中记载了可能出现的风险及并发症,其中包含脑梗塞进展,症状加重,脑疝形成呼吸心跳骤停、恶心心律失常猝死等。

   值得注意的是,郭某妻子刘某莲在11月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曾称,丈夫郭某确实在事发前住过医院,但其是因为糖尿症并发症导致的住院,没有“高血压、心脏病”等高风险慢性病。

   此前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刘某莲曾称,坚持要告孙某是她的想法,“我咽不下这口气,我要讨个说法,从人去世到现在,他们一家都没有道过歉,表达过悔意。这两个月来我一直在平复我的情绪,现在我觉得,一切就交给司法机关来判决,如果判有罪,那她就得受着;如果给判她无罪,那我也认了。”对于刘某莲的态度,孙某则向红星新闻表示“用事实说话”,自己会积极应诉。

   今日,红星新闻拨打了死者郭某妻子刘某莲及其女儿的电话,但始终未能接通。据悉,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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