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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修水警方通报“记者举报前妻公司经理性骚扰”:行拘性骚扰者

时间:2020-5-6 17:21:24>跟律师谈谈<

   5月6日下午,九江修水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号发布警情通报,回应江西《新法制报》记者黄建华举报前妻熊某某遭公司经理性骚扰一事。

   警情通报称,2020年5月3日晚上21时许,熊某某到修水县公安局渣津派出所报警称:在修江王酒厂办公室被同事戴某某猥亵。接警后,渣津派出所民警随即受理此案,迅速展开调查,并于当晚22时将戴某某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现查明,当日下午15时17分许,戴某某对熊某某实施了猥亵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县公安局已依法作出对戴某某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5月6日,黄建华告诉澎湃新闻记者,他在网上实名举报前妻熊某某受辱的同日(即5月5日),他的前妻熊某某被公司财务管理人员移出了微信工作群。

   上游新闻此前报道称,5月5日,一份署名为江西《新法制报》记者黄建华的网络举报文件称,江西修江王酒业有限公司的人事部经理(部长)戴某某性骚扰女下属熊某某。受害者报警后,戴某某当晚被警方传唤。

   5日下午,黄建华受访时确认,举报信息确系其本人所写,使用记者身份进行举报征得了报社领导同意,受害人熊某某系其前妻,两人已于2020年3月办理了离婚手续。

   黄建华在举报信中称,5月3日中午,江西修江王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朱兴保、人事部经理(部长)戴某某等人接待中饮了酒。当日15时许,戴某某返回办公室休息,途经熊某某的办公室,以熊某某办公室太热为由,让熊某某前往其办公室取空调遥控器。熊某某跟随戴某某来到他办公室,不料戴某某在熊某某身后抱住熊某某,强行摸了熊某某的胸部,还对熊某某进行了强吻,遭遇熊某某挣脱。

   上述报道还称,修水县渣津派出所所长卢伟明在受访时表示:目前已经受理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肯定会依法处理,“当时是一对一录的口供,当事的两个人说法有点出入,我们调取了相关监控视频。待取好证以后,该拘留的拘留,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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