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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年的党政“一把手”搭档,同日被开除党籍

时间:2020-7-3 10:38:17>跟律师谈谈<

   7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发布两条消息: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原党委书记赵全兵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李怀柱被开除党籍。

   “政事儿”注意到,两人曾在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共事13年。

   据公开简历,赵全兵生于1960年3月,早期曾在内蒙古自治区经济计划委员会工作,后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专职秘书、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干事等职,

   1996年任呼和浩特市政府副秘书长,次年同时兼任市城管办主任。1998年任托克托县县长。

   赵全兵的老搭档李怀柱,生于1956年3月,一直在教育岗位工作,历任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学校校长、呼和浩特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党委书记,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等职。

   2002年,由呼和浩特教育学院、呼和浩特管理干部学院、呼和浩特职工大学、呼和浩特广播电视大学四所院校合并组建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2003年7月,赵全兵任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党委书记,李怀柱任党委副书记、院长,两人共事长达13年,至2016年李怀柱退休。

   2019年12月25日,当了16年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党委书记的赵全兵被查。仅一天后,12月26日,已退休3年的李怀柱也被查。

   经查,赵全兵身为高等院校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

   毫无纪法观念,违规提拔干部,收受礼金;毫无道德底线,生活作风腐化,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赵全兵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赵全兵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代表和呼和浩特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李怀柱身为高等院校党员领导干部,本应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但其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纪法观念全无,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为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李怀柱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怀柱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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