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行政案例>安徽通报鲍毓明涉嫌性侵案“养女”改年龄问题:12人被处理

安徽通报鲍毓明涉嫌性侵案“养女”改年龄问题:12人被处理

时间:2020-9-18 9:29:05>跟律师谈谈<

安徽省太和县委

   针对“鲍某某涉嫌性侵案”暴露的有关部门在韩某某户籍年龄变更中存在的违规办理问题,安徽省太和县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进行追责问责。

   经安徽省太和县委研究,决定对在韩某某户籍年龄更改中负有直接或间接责任的相关责任人12人予以处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对太和县公安局原墙镇派出所民警王刚、李振东和辅警刘晓艳以及县公安局户籍管理中队长尹坤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负责审批、审核材料的太和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鲍宇、原墙镇派出所所长佘玉杰进行诫勉谈话;对为韩某某违规办理恢复学籍手续的太和中学学籍管理员王海涛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原墙卫生院前院长陈振亚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出具虚假证词的太和县原墙镇西街村委会委员魏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出具虚假材料的太和县原墙镇西街村委会文书王辉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管理学校公章不善的太和中学办公室主任杨林给予诫勉谈话处分;对违规签发出生证明的太和县妇幼保健站合同制职工蒿兴雨由其单位进行处理。太和县公安局依法对韩某某户籍年龄信息予以纠正。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版权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有侵权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删除。)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咨询热线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我们是云法律网,如果您对 “安徽通报鲍毓明涉嫌性” 还有其它疑问,
欢迎咨询我们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571-87425686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