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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助12名亲戚从越南偷渡至中国务工被判刑

时间:2015-4-23 13:43:35>跟律师谈谈<

一名家住越南的男子安排亲友从越南到中国务工,便与已嫁到中国的小姨家人一起组织12名越南亲友从中越界河北仑河偷渡到中国广西东兴市江那村码头。

  广西防城港市中级法院23日披露,该案三名被告人以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被法院依法判刑。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1月底,在中国打工的一审被告人杜文红(国籍不明)回到越南家中过年,越南老家的亲戚们得知杜文红在中国打工收入高,工作环境好,很是羡慕,就陆续到杜文红家中让杜文红年后带他们一起到中国务工。

  看到亲戚们都羡慕纷纷,杜文红当即答应了亲友们的提议。杜文红于是打电话给嫁到中国广东湛江的小姨“阿芳”(另案处理),让杜氏七在湛江帮联系工作。

  “阿芳”很快就在湛江帮联系好了工作,并叫上其夫陈景满(一审被告人)和儿子陈二(一审被告人)到东兴市去接越南亲戚。于是4人商量,由杜文红负责带越南亲戚偷渡到中国东兴市,再由陈二、陈景满负责从广东湛江市租车到东兴市接偷渡人员到湛江市徐闻县和安镇务工。

  2014年2月17日,先后共有12名越南人按杜文红的指示在越南芒街的杜某家集中,每人分别将一兆越南币(约合人民币287元)的路费一并交给杜文红保管,杜文红提前联系了一名叫“合叔”(另案处理)的越南籍男子准备好船只以备送其一行人偷渡到中国。

  当日20时许,杜文红等一行人搭乘班车前往越南芒街市,次日10时许,杜文红一行人乘坐“合叔”提供的船只从北仑河偷渡到中国东兴市江那村“鱼窝滩”码头。随后杜文红等人坐上陈二、陈景满从广东租来的两辆面包车前往广东湛江市,途径那梭边境检查站时被执勤官兵查获。经查,杜文红带领的12名越南人均无合法有效的出入境证件。

  2015年1月4日,东兴市法院一审以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分别判处杜文红、陈二、陈景满七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至五千元不等。

  一审判决后,杜文红不服,认为其行为仅构成偷越国境罪,不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遂上诉至防城港市中级法院。

  二审法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经过主办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杜文红终于服判,主动申请撤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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