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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男方婚前买房(付首付,然后按揭),女方出一部分钱用于装修(男方也出钱装修),房产证无女方名字,因我买房时还未和女方确认婚姻关系,现在我们马上就要结婚,因女方出了一部分钱用于装修,现女方母亲要求我写借条(或欠条),借(欠)女方母亲10万元;请问律师: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不写借(欠)条,我和女方结婚后,房子有她的一份吗?如果我写了,我应该怎样写,才能避免更多的纠纷,只证明我借钱是用于装修我和女方合住的房子;
你们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则婚后还贷部分及相应比例增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至于你们是写欠条还是借条还是不写,由你们自己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