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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线咨询]

遗产咨询,继母不想把财产多留给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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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浙江衢州市]
[继承问题]
发表时间:2015-2-10 8:53:30

我是和父亲和继母生活,父亲和继母还有一女,就是我的同父异母的妹妹,前段时间父亲因病去世,目前家里有一套店面和一套商品房,店面登记是父亲和继母二个人名字,但商品房登记是继母一个人的名字,且房本上是继母独有说明。现在碰到继承问题,继母不想把太多遗产分给我,想留自己和给她自己的亲生女儿。现在我能怎么办?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继母有权处分其个人遗产问题,建议协商处理,如有疑问,可以来电详询。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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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继承法
执业机构:浙江政法联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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