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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一般在扣除已经实际支付的医疗费、丧葬费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后,剩余部分可以由死亡人的近亲属协商公平合理地分割。该赔偿金不是遗产,男方获得的份额具有较强人身属性,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也有持不同意见的,因为死亡赔偿金的分配从法律上来讲,走的程序是继承程序,有人认为,继承所得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有疑问,可以咨询云法律网在线律师。根据《继承法》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一、夫妻一方的死亡赔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取得的合法财产,而死亡赔偿金实质上是以受害人生命的丧失为给付条件的,此时夫妻关系已经终结。二、死亡赔偿金不属于死者的遗产,遗产表现的财产权益系死者生前已经合法所有的,而死亡赔偿金的形成及赔偿金的实际取得均发生在死者死亡之后。《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三、死亡赔偿金应当是死者非正常死亡给其近亲属所带来的损失,这种损失应该视为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的混合,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合理分割。《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的个人财产是指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具体分为五类: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在无法确定为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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