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劳动工伤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男方婚前为女方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无书面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建议双方书面约定清楚房屋归属问题,以免日后发生纠纷。如有疑问,可以来电详询。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欢迎 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云法律网 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