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都是二婚,况且三异地结婚,女方带个男孩,再婚后又生一个男孩,婚后男女双方一直处于两地分居状态(男方在外打工), 女方在她们家上班,若再次离婚 法律上认为第二个孩子该有哪方抚养合适?孩子户口在男方家里,如果男方起诉应该到男方还是女方的户口所在地起诉?孩子今年5岁,一直生活在女方家里,以前男方每个月都给他们寄1000块钱回去,(逢年过节去她们家给女方的钱不算),后来嫌少,不愿带孩子回男方家过年,现在双方闹的很僵,女方的家人整天教导孩子向男方要钱,这样是不是会影响到孩子以后的对金钱的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