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由于你们的房产是婚后买的,虽然只有男方的名字,但是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有权要求获得一部分房产。对于你想离婚,对方拖着不离婚,你可以先与对方协商离婚,协商不成,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对孩子的抚养权及财产分割都应当有明确的约定,如该协议系一方欺诈、胁迫而签订,被欺诈胁迫一方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该协议为双方自愿真实意思表示而签订的,内容合法,双方应当履行协议义务,一方要求履行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2、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依据实际情况与法律规定,依法作出判决,对判决离婚不服的,可以上诉。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第19条第1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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