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分居二年多了,现都有离婚意向。但是她提出要分一个房间给她,直至她找到另一半才肯搬走。我们婚后在广西老家县城买有一套房,房产证未出,只写我一个人的名。三个房一个厅,房款已付清。主要是我自己出,和借,还有我父母的一部分,借的已还清,现在我父母和小孩住,小孩5岁,从2岁起一起是我父母带。
我们现在东莞不同两个镇上班,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起诉离婚,房产归我,抚养权归,财产分割的部分在她的抚养费里抵扣,即不用她支付抚养费,我也不用赔她一分钱。她不能在房间里面住,即我不同意离婚不离家的意思。
离婚的主要原因,感情破裂(我手机有截图她与其他男人的暧昧对话,不知这算不算出轨证据)谢谢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