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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线咨询]

我该怎么做?请老师提点一下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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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咨询咨询
[浙江杭州市]
[劳动合同]
发表时间:2013-6-27 20:26:35

我是一个打工者,今年4月23号去一个公司上班,面试谈的时候只说学习期间80元一天,一个半月发工资。进入公司上班后,至今没签合同,至今也还是学习期,也还没有发过工资。现在,我想辞职不做了,找老板说,问为什么,我说不按时发工资,他就把4月份那三天的工资给我了(每个月截止是25号)。但是他说现在要辞职不做的话,工资可以结给我,但要扣1000元的学徒费,这个费用当初面试的时候是没说过的。现在老板就抓住这个不放,我该怎么办?请老师提点一下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劳动工伤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用人单位无权扣学徒费,你可以和老板再协商一下,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因为你们关于学徒费没有约定,也没有约定服务期限,所以扣学徒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此外,你已经工作满一个月,而用人单位仍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依法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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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劳动合同法》
执业机构:北京高朋(杭州)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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