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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线咨询]

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突然辞退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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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gdgwss412
[广东广州市]
[劳动合同]
发表时间:2013-7-29 9:54:03

我与公司签订的是无固定期合同,但现在公司突然口头通知我去结算工资,没有说明任何的理由,这违法吗?

律师解答
[安徽安庆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劳动工伤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如果用人单位因为经济性裁员而辞退你的,即使你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也可以对你依法进行裁撤并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对你要优先留用。如果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你认为公司的做法违法,可以向工会或者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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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劳动合同法》
执业机构:安徽省文征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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