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的合同工也是某单位做一个协警工,因为单位领导就是公司幕后老板,公司由领导的弟弟做懂事长法律代表人,所以我就做两样工,07年5月我先到公司上班,大概半年后我又被安排做协警,白天大多数都在公司里上班,晚上又要出来做协警,周末也安排协警值班,我的工资来源也是单位所发的,公司每个月也发给一些补助给我但是公司没设有工资表,由于公司站长对我工作极度不满,经常动不动就骂我批评我,我稍微迟到一点点,站长就对我大骂大怒,叫我不要来上班了,现在站长跟领导沟通好把所在单位做工同事招回公司,把我一个人留在单位,我星期一至星期五都要比人家多做4个钟头的工作,我已经在公司做了9年5个月了,他要是逼我离开,我可有些补偿费吗?谢谢各位好律师给我个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