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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线咨询]

工作三年因病被口头辞退,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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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43tgerstg
[江苏无锡市]
[劳动合同]
发表时间:2013-3-13 16:17:11

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交社保。工作三年因病被口头辞退,应该吗?我应该怎么办?先谢谢了,来吧法律助手律师。

律师解答
马冰律师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劳动工伤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公司做法违法,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单位改正并进行赔偿。另外,法律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做了明确规定,没有法定情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签订的,劳动者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你可以同时要求用人单位为你补缴社保或者进行补偿。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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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劳动合同法》
执业机构: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
回复时间:201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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