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云法律专业劳动工伤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针对你的提问分别回答:1、老板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你试用期工资。如果不支付的,你可以收集证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你工作了7天,一般是按照约定工资再参照具体工作时间计算的。根据你说的是以6800元为准,再参照实际天数。2、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另签终止协议。我国《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赋予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而是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而且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因此,在很多情形下用人单位都不可以随便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对照来看,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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