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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在下班时候摔了一跤,去劳动局可以维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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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浙江宁波市]
[劳动合同]
发表时间:2014-12-25 15:42:24

我妈妈下班的时候摔跤了,第二天去看的医生,结果要休息2个月,休息2个月后去上班,公司就只发1个月的工资,另一个月的工资不发,医药费也不给报,我想请问:如果我们去劳动局解决可以要回工资或医药费吗

律师解答
[广东广东省]

您好,云法律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妈妈下班时候摔跤,如系在公司内摔倒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但是如果不是,就只能是意外伤害了。就目前我国情况来看,意外伤害不能由医疗保险报销,单位在员工非因工伤病假期间,应当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一定比例发放工资,具体由各地区规定的。如有疑问,可以来电详询。根据《医保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参保人员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金不予支付:()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斗殴、酗酒、吸毒及因犯罪或者治安违法行为所致伤病的;()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医疗事故等明确由他人承担医疗费赔偿责任的部分;()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者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配药的;()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进行治疗的;()属于工伤保险或者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按有关规定不予支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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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医疗
执业机构:广东以泰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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