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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线咨询]

公司未同我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我可以申请两倍的经济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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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吴刚
[广东东莞市]
[劳动合同]
发表时间:2015-3-16 15:44:12

我自2009年加入此家公司到今,已签有第3份合同,第3份合同马上到期,我个人查阅了下劳动合同法,见第十四条款注明:第3次合同无特殊情况需签定无固定期限,按第八十二条款,我是否可申请此条的“应当自订立固期限合同时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补偿?谢谢!

律师解答
[天津天津市]

您好,云法律专业劳动工伤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单位分别与你签订了二次劳动合同,按照规定,第三次应当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是,你个人切不可再与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否则很难举证签订该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非是由你个人提出的要求。建议向单位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如有证据证明系单位违反规定签订的,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如有疑问,可以来电详询。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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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劳动合同法
执业机构:天津德唯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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