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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7月1号的时候与一个用人单位签署了一份五年实习为3个月的劳动合同,在7月5号的时候我递交了一份离职申请,现在那单位让我回去办理解除合同,并且赔付违约金一万元,请问一下这是合法的吗?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劳动工伤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在试用期间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有其它疑问,可以向云法律网在线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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