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电话:0571-8742 5686(09:00-17:00)
咨询时间:星期六至星期天
电话:159 9016 1236(09:00-17:00)
咨询QQ:1556280687
咨询时间:
09:00-17:00
我老婆在9月20日签订一份购车合同,10月30日前交车,定金10万。因4S无法按时交车,我在10月31日重新签了一份合同,注明前合同作废。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效吗?现在不想买了,还可以要求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