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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某从当地劳务市场雇佣我当保姆,我在做家务时受伤并花去了治疗费,想要求孙某赔偿医药费等费用。问一下家庭雇佣的保姆是否受劳动法调整?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家庭雇佣的保姆不受劳动法调整,你与孙某家庭之间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受《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调整,你可以请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你自己有重大过错的,可以减轻雇主的责任。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中明确规定: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所以,家庭保姆与其雇主之间的纠纷,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应当由民法来调整。你与孙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只存在雇佣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所以保姆受伤的赔偿问题是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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