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本人2005年由父母过户一套76平米房产在我名下,07年结婚,09年由于房屋还建,面积由原来的76平米增加到96平米,新增20平米面积按当时价格3300/平米合计7万元整,由夫妻以住房公积金共同贷款方式偿还,贷款后半年内已还清。房屋内部装修12万由男女共同承担。目前有个女儿4岁,因男方长期工作驻外,孩子一直在女方家生活。
现因夫妻感情破裂,女方主动提出离婚,要求孩子归她,房子过户到孩子名下,每月付孩子生活费,男方净身出户;或者房子按目前最新房屋市场评估价格赔偿她一半房款。
不知在孩子抚养权和房屋分割权上,女方的要求是否和理合法。
望资深律师您给予正确解答,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