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快速搜索
匹  配:   标题  模糊  全文

[法律在线咨询]

临时工有没有劳动合同补偿金呢?

photo/s/13711052948928.jpg
提问者:vvwer32
[山东市南区]
[劳动保障]
发表时间:2013-3-28 10:17:54

我在某公立医院上班四年多,一直未签劳动合同。现在由于经营不善,医院和私企合作,正式员工已经安排在其他地方工作,对于我们临时工就不管了,告知我们愿意干就干不愿意就辞职。去劳动仲裁不受理,现在我该怎么办?我这种情况是否有补偿呢,应该补偿的都有哪些方面?谢谢啦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劳动工伤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双倍工资,你现在已经与医院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仲裁机构不受理,你可以索要不受理决定书后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进行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签,从第2月-12个月工资双倍;1年以后(此时无2倍工资),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并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订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在下列情况下会发生劳动合同的变更:1.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2.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应当依法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3.用人单位变更名称的,应当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名称;4.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需要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以书面形式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应当在15日内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欢迎再次到云法律网免费法律咨询!

法律咨询、法律文书、律师
参考资料:《劳动合同法》
执业机构: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3-3-28
回复最先回复解答的,系统奖励5分,答案被采纳,系统奖励10分!
参考资料:
验  证  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