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快速搜索
匹  配:   标题  模糊  全文

[法律在线咨询]

我可以申请补偿吗?

photo/s/13713024040612.jpg
提问者:rfsarf
[湖南衡阳市]
[劳动保障]
发表时间:2013-2-5 10:10:01

公司在未经我个人的同意的情况下,要求我下周3天进行其他岗位培训,其实就是强制调岗,我可以选择不去吗,之后公司如果以我不按照公司安排为由辞退我,我可以申请补偿吗?谢谢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劳动工伤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可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补偿金的双倍,即按工作年限支付,工作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且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变更工作岗位被视为劳动合同的变更,应按照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处理。在我国,变更劳动合同的总原则是“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在变更员工的劳动合同之前,应与员工协商,征得员工的同意后才能变更。如员工不同意变更,则双方仍应按照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用人单位总是基于一定的原因才变更员工的工作岗位的,变更的方式也有多种,可能提升,可能调动,也可能降级。不同的情况,处理的方式也有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变更原因:首先,用人单位可能因自身的经营需要,或者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变更员工的工作岗位。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事先与员工协商,在员工同意的前提下,才可以变更。若不能就变更工作岗位达成协议,用人单位不能强制性调动员工的工作岗位,但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劳动合同中另有约定,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只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即可,同时应按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次,用人单位因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而决定变更、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这属于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员工应当服从,但是用人单位应就员工不能胜任该工作岗位提出证据。由于变更工作岗位既涉及到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又涉及到劳动合同的变更,因此在实践中,对于变更岗位合法性的认定一直是很谨慎的。看用人单位变更岗位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利,是否在其正当的用工自由范围内,有一条重要的标准,即用人单位的调职是否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其调职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则认为双方未对劳动合同作出变更,双方仍应履行原来的劳动合同。

欢迎再次免费法律咨询!

参考资料:《劳动法》
执业机构:浙江良驹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3-2-5 1
回复最先回复解答的,系统奖励5分,答案被采纳,系统奖励10分!
参考资料:
验  证  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