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大学生.学校安排到酒店实习一年半.我实习3月4号入职的,我们酒店的工资是从本月21号到下月21号一结算.就是压你半个月工资.我干到10月20号时,由于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实习,当时没及时跟酒店打招呼,直接走了,过了几天跟酒店联系过说明自己不想干了,跟学校和父母联系,一直到11月6号回酒店,准备办理离职,酒店用旷工为由不给发一个月的工资,说我们入职时酒店有规定,员工离职要提前一个月申请,直接走没工资,我刚刚给酒店递交了转正单,算正式员工,但还是实习生的名头,拿实习生的工资,当时进酒店也没签劳动合同,签了实习合同,现在我算上酒店开始压的和9月21到10月21的工资以及前几个月一个月有100元的满勤,差不多2000多的工资,请律师帮忙看下,我能要回这些钱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