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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过了一段时间才办理手续,省里照样给发工资了,是不是属于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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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贵州贵阳市]
[工资报酬]
发表时间:2014-11-4 19:47:15

由于各种原因离职之后才办的离职手续,但是办离职手续的时候已经发工资了,而且,这工资不是由上班的单位发,而是由省里面发。那这工资是不是属于我啊?还是,我应该交给谁?

律师解答
[浙江温州市]

您好,云法律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已经离职,因手续问题省里依然给你发了工资的,并已经往账户打款,实际收到款项的人应当负有还款义务,这工资属于民法所说的“不当得利”。建议尽快向单位反映,退还相关款项。我国《民法》规定的不当得利有以下方面的特征:① 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②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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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民法
执业机构:浙江瓯江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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