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云法律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已经离职,因手续问题省里依然给你发了工资的,并已经往账户打款,实际收到款项的人应当负有还款义务,这工资属于民法所说的“不当得利”。建议尽快向单位反映,退还相关款项。我国《民法》规定的不当得利有以下方面的特征:① 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②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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