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劳动工伤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好,如果老板已经给了你欠条,则不能再以工资的名义要求他额外支付其他费用,但是可以直接起诉。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要先经过仲裁,之后对仲裁不服才可以起诉。但是,根据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法释〔2006〕6号)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就是说如果只是工资问题而不涉及其他劳动关系,你又有证据证明单位拖欠工资,法院就应当作为普通民事案件受理,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单位拖欠工资,法院则不能受理。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云法律网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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