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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线咨询]

公司所扣押金能否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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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重庆市辖区]
[工资报酬]
发表时间:2015-9-21 15:53:00

我从去年7月在一家公司实习,实习期到几年9月截止,我准备9月30日上完班就离职,但是我现在还没给公司讲,我能否要回之前所扣押金,开始有签实习合同。

律师解答
唐泠律师
[上海上海市]

您好,云法律专业劳动工伤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好,可以要回,协商不成你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如有疑问,可来电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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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执业机构:上海邑鼎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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