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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线咨询]

这样是否属于工伤可以起诉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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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234234fgheb
[安徽肥西县]
[工伤事故]
发表时间:2013-7-31 9:58:14

下班刚出厂子不远因为下雨路太滑了骑助力车摔倒了,厂子承认工伤却不申请也不给任何补偿,我想问问我这可以起诉厂子吗?现在问厂里又不承认工伤了?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浙江宁波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劳动工伤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很难认定为工伤,你不能直接起诉公司。如果你认为属于工伤而公司不申请工伤认定的,你可以收集证据然后自己申请。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你下班途中摔伤,如果没有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只能算意外事故。但是因为是刚出厂子不远的地方,你也可以申请工伤试试。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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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工伤保险条例》
执业机构:浙江维知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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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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