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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线咨询]

我买了一件物品付了款,但是我现在不需要了,要求退款,但是对方不答应,我该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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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广东中山市]
[经济问题]
发表时间:2015-11-27 16:34:06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买了一件物品付了款,但是我现在不需要了,要求退款,但是对方不答应,我是付了全款的,但是货没有收到的,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如果您是通过网购,电视购物等方式购买的产品,您享有七天无条件退货的权力,如果对方不同意您退货,您可以根据消费者法的相关规定请求消费者协会帮助、仲裁或是起诉等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是当面卖货对方仅是帮忙送货,您与对方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您享有的是七天内因质量问题可以退货的消费者权力,而不想有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力。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第四十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如有疑问,可来电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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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执业机构: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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