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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微信买的宠物狗,收到宠物狗后第二天狗狗就有拉稀呕吐发烧等症状,去宠物医院检查后狗狗确诊为犬瘟,并且三天后死亡,当时卖家承诺为狗健康的狗狗,随后我们找卖家理论,卖家拒不承担责任,也不赔偿我们的损失。卖家实体店在上海,跟我们交易的是他个人,有他身份证照片,是支付宝交易,他有实名认证,微信也有录音。狗狗是空运过来的,有空运合同,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可以在厦门本地法院起诉他们吗?